单位年度内停产一个月,发了工人工资。工人当年还有没有年休假-陈澄宇律师|法行宝
2025-03-26 劳动纠纷

单位年度内停产一个月,并发了工人工资,工人当年仍有年休假。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年休假的法律规定

  1.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2. 该条例第四条明确列举了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包括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休假、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不扣工资、请病假累计达到一定月份等。其中,待岗并不属于可不安排年休假的情形。

二. 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与年休假的关系

  1. 单位停产一个月,并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了工人工资和最低生活保障,这并不影响工人享受年休假的权利。
  2. 年休假的设立是为了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即便在停产期间,工人的休息权也并未因获得工资而得到完全满足,因此仍有权要求年休假。

三. 合规的处理方式

  1. 根据相关裁判案例及疫情期间的处理意见,比较合规的处理方式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停工停产后的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优先安排冲抵年休假,以此降低用工成本及风险。
  2. 这样做既符合法律规定,也体现了用人单位对职工休息权的尊重,同时有助于平衡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权益。

四. 实际案例的参考

  • 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其中案例六表明,用人单位在延迟复工复产期间,主动与职工沟通后安排休带薪年休假是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

我建议:单位在停产期间仍应安排工人年休假或支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如单位有意愿降低用工成本,可以考虑在停工停产后的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优先安排冲抵年休假。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