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么时候劳动仲裁”这个问题,其实是在询问劳动仲裁的适用时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劳动仲裁的适用时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劳动合同相关争议:
-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例如,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人员变动引发的争议:
- 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情况引发的争议,同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比如,单位不当辞退员工,或者员工正常离职遭阻等情况。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争议:
- 涉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例如,单位不安排法定休假、未依法缴纳社保等。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纠纷:
-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方面发生纠纷时,同样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比如,拖欠工资、工伤赔偿不到位等。
其他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
- 除了上述情形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
-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特殊情况是,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
-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 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即,仲裁审理的最长期限为六十日。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的适用时机涵盖了劳动合同、人员变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多个方面的争议。在知道权利被侵害后,劳动者应及时在时效期内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提交申请,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