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一点:在法庭上与某人说过的话,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证据,而是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来确认其证据效力。现在,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即某人在国外居住,你们在法庭上的对话是否能成为证据,我给出以下分析:
证据的形式:
- 证据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法庭上的对话,如果以录音、录像等形式记录下来,并且符合法律对证据形式的要求,那么它有可能成为证据。
证据的收集与提供:
- 证据的收集需要合法,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想要将法庭上的对话作为证据,你需要确保该对话的收集方式合法,比如是通过法庭的正式记录或者经过对方同意的录音。
- 证据的提供也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通常需要在法庭上由当事人或者律师提交,并经过质证程序。
证人的居住地与证据效力:
- 证人的居住地本身并不影响其证言的证据效力。关键在于证言的内容是否真实、与案件是否相关,以及收集程序是否合法。
- 如果该人在国外居住,但其证言对于案件有关键作用,且符合证据的形式和收集程序要求,那么其证言仍然可以被采纳为证据。
实际操作中的考虑:
- 如果该人在国外,且其证言对于案件至关重要,你可能需要考虑通过国际法律协助的方式来获取其证言,比如通过领事认证、外交途径等。
- 你还需要考虑该证言在法庭上的质证问题,包括如何确保该证言的真实性、如何对抗对方可能提出的异议等。
综上所述,法庭上与某人的对话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证据,但如果你能够按照法律程序收集并提供该对话的记录,且该记录符合证据的形式和收集程序要求,那么它有可能被采纳为证据。同时,你需要考虑实际操作中的各种因素,包括证人的居住地、证言的质证等。如果你在这方面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