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有约定利息 但实际有规律地支付利息-胡蕾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经济纠纷

如果借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实际有规律地支付利息,通常可以认定为双方存在利息的约定。具体分析如下:

虽然《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这一规定指的是无证据可以证明的情况。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借款人长期、有规律地支付与本金按一定利率标准计算相符的款项,这通常会被视为双方存在利息的约定。

例如,在某案例中,借款人每月都按照固定的金额向出借人支付款项,该金额与本金按一定的利率标准计算得出的利息相吻合。法院最终认定,虽然借条上未明确约定利息,但双方通过实际履行行为,已经形成了关于利息的约定。

因此,即使借条上没有明确写明利息,但如果实际支付情况表明存在规律性的利息支付,出借人仍然有权主张利息。并且,已经支付的利息,借款人通常是无权要求返还的,因为这是基于双方的合意,并且借款人已经自愿支付。

综上所述,在借条未约定利息但实际有规律地支付利息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双方存在利息的约定。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