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的赠与 赠与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律效果-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合同纠纷

附条件的赠与中,赠与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合同不生效或失效。具体分析如下:

  1. 附条件赠与的定义: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在赠与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

  2. 法律效果:

    • 条件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此时,赠与合同并未生效,赠与人无需履行赠与义务,受赠人也无权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
    • 条件成就时:赠与合同生效,赠与人应当按照约定将赠与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也应当接受赠与财产。
    • 条件不成就且赠与合同已实际履行: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但后来发现条件并未成就,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除非该赠与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或已经经过公证。
  3. 特殊规定:

    • 对于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或已经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即使条件未成就,赠与人也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这是因为这类赠与合同被视为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并生效。
    • 如果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所附条件也表现为受赠人的义务,但与附义务赠与不同。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受赠人的义务履行完毕赠与合同才能生效;而附义务赠与所附义务与合同效力无关,附义务的赠与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4. 实例说明:

    • 假设甲答应乙,如果乙能够考入某所大学,甲就赠与乙一笔学费。后来乙未能考入该大学,那么甲就无需履行赠与义务,因为赠与合同中的条件并未成就。
    • 又如,甲与乙签订赠与合同,约定如果甲的公司年利润达到某一金额,就赠与乙一辆汽车。后来甲的公司年利润未达到该金额,那么赠与合同不生效,乙无权要求甲交付汽车。

综上所述,附条件的赠与中,赠与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合同不生效或失效。这是由附条件赠与的法律性质所决定的。如果您在此类赠与合同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纠纷,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