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条件不成就的后果是赠与合同继续有效,赠与人不能主张赠与物的返还。下面我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赠与合同中设置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合同解除的前提。如果条件成就,那么赠与合同就失效;如果条件不成就,那么赠与合同就继续有效。
现在,我们来看条件不成就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反过来理解,就是如果条件不成就,那么该民事法律行为(在这里就是赠与合同)就继续有效。因此,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在条件不成就时,赠与合同继续有效,赠与人不能主张赠与物的返还。
举个例子来说明:假设甲和乙签订了一个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甲赠与乙一辆汽车,但约定如果乙在一年内没有考取驾照,那么甲有权解除赠与合同,要求乙返还汽车。后来,乙在一年内考取了驾照,那么解除条件不成就,赠与合同继续有效,甲就不能主张乙返还汽车了。
综上所述,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在条件不成就时,赠与合同继续有效,赠与人不能主张赠与物的返还。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