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现在并没有取消“执行董事”的设立,但新《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有所调整。
具体来说,原《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而新《公司法》则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这一变化意味着,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明确由哪位董事或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而不再特别强调“执行董事”这一身份。
因此,虽然“执行董事”这一称谓并未被明确取消,但新《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更加灵活,不再将“执行董事”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唯一或必然选项。如果公司有相关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