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互殴。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在法律上,互殴通常指的是双方都有故意伤害对方的意图,并实施了伤害行为。而你所描述的情况,是在被人攻击时,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用手挡着防止对方乱动,结果指甲不小心划破了对方的胳膊。这种行为明显缺乏故意伤害对方的意图,而是出于自卫的目的。
具体来说,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支持这一结论:
主观意图:你的行为是为了防止自己受到进一步的伤害,而不是主动攻击或伤害对方。这种主观上的自卫意图与互殴中的故意伤害意图有本质的区别。
行为表现:你只是用手挡着,并没有主动出击或实施其他伤害行为。指甲划破对方的胳膊是一个意外的结果,而不是你主观上追求的结果。
法律原则:在法律上,正当防卫是受到保护的。虽然你的行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方的轻微伤害,但考虑到你是在遭受攻击的情况下进行的自卫行为,且行为并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不符合互殴的构成要件。
综上所述,你所描述的情况不属于互殴。如果你因此面临任何法律纠纷或疑问,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时,也可以随时向我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