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满后原承包方有权要回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吗-孙晟律师|法行宝
2025-03-24 房产纠纷

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满后,原承包方有权要求继续承包该地,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承包经营权的续期与优先权

  1. 续期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这意味着,在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满后,原承包方有权要求继续承包该地。
  2. 优先承包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或到期后,如果村里决定重新发包,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这是保护原承包方权益的一项重要规定,确保他们在土地经营上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实际操作建议

  • 与村里协商: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满前,原承包方可以与村里进行沟通,表达继续承包的意愿,并了解村里的具体计划和要求。
  • 关注村里公告:如果村里决定重新发包,通常会发布相关公告。原承包方应密切关注这些公告,确保及时了解并参与到重新承包的过程中。
  • 法律维权:如果原承包方的权益受到侵害,例如村里未经协商或未遵循优先承包权原则就擅自将土地发包给他人,原承包方可以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满后,原承包方不仅有权要求继续承包该地,而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我建议原承包方在期满前与村里积极沟通,并密切关注村里的相关公告,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