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做满一年才给一天年假是否违法”,我们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出发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表明,只要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就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
进一步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对年休假的具体天数做了明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里明确指出了根据工作年限不同,劳动者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也不同。
结合您的情况,如果劳动者已经连续工作满一年,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她应该至少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而不是仅仅一天。因此,做满一年才给一天年假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且经过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但是,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是用人单位在不能安排年休假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做满一年才给一天年假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年休假,并在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