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合同能单方解除吗-安笑石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合同纠纷

企业破产时,合同一般可以被单方解除,但具体需根据管理人的决定及合同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针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且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以下是对这一规定的详细解读:

  1. 管理人的选择权:

    • 管理人可以根据破产企业的利益,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
    • 若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2. 通知与催告:

    • 若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则法律上视为解除合同。
  3. 继续履行的条件:

    • 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 若管理人不提供担保,则视为解除合同。
  4. 对方当事人的权益:

    • 对方当事人若认为合同的履行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有益,可选择不解除合同并要求继续履行。
    • 在此情况下,除非合同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解除的情形,否则管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在处理企业破产合同问题时,还需综合考虑合同的性质、履行情况、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对方当事人的意愿以及合同履行对破产企业整体利益的影响等因素。例如,若合同的继续履行能显著增加破产财产,有利于全体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管理人可能会选择继续履行;反之,若合同履行将给破产企业带来重大负担或损失,管理人可能更倾向于解除合同。

总之,企业破产时合同能否被单方解除,需根据管理人的决定及合同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