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作为房东在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只给租户打了收条,现在不想继续租给住户了,这种情况下的处理办法,我可以给您如下建议:
首先,虽然您与租户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您作为房东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租户。
接下来,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与租户沟通:
书面通知:
处理租户搬离后的事宜:
法律风险防范:
综上所述,虽然您与租户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您仍然有权解除不定期租赁关系。在处理过程中,请务必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