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
一年前遭遇恶意调岗降薪,现在可以选择被迫离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分析说明:
法律依据: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恶意调岗降薪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实质性变更,未经劳动者同意,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及诚实信用原则。
经济补偿:
- 劳动者被迫离职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证据收集与维权途径:
- 劳动者在被迫离职前,应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如调岗降薪通知、工资发放记录、工作内容变更的相关文件等。
- 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
综上所述,一年前遭遇恶意调岗降薪,现在劳动者有权选择被迫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在离职前,请务必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维权过程中使用。如果与用人单位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