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能约定不能作为诉讼的第三人。具体分析如下:
在合同纠纷中,合同的约定主要约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然而,当合同内容涉及第三方利益,或者第三方与合同内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时,该第三方可能具备作为诉讼第三人的资格。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参加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利害关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如果合同中的约定试图排除第三方作为诉讼第三人的权利,这种约定可能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其次,从合同相对性的角度来看,合同主要约束合同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合同内容损害第三方利益,或者第三方对合同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等,第三方有权以诉讼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这是法律为了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而设定的制度,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来排除。
综上所述,合同不能通过约定来排除第三方作为诉讼第三人的资格。如果合同中的某些内容涉及第三方利益,或者第三方与合同内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该第三方仍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参与诉讼。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第三方利益,并避免通过不合理的约定来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