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合同到期续签降薪是不合法的。
法律分析:
特殊保护: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对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特殊保护。
合同续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其中包括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情形)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哺乳期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应自动续延,且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法律后果: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甚至面临刑事责任。
处理建议:
协商: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指出降薪行为违法,要求恢复原工资待遇。
投诉与仲裁:如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降薪导致的工资差额,并恢复原工资待遇。
法律援助:在整个过程中,如果遇到困难或需要更专业的帮助,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如本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综上所述,哺乳期合同到期续签降薪是不合法的,女职工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