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十几年前犯的错 现在被人拿到单位说 名声受损 可以追究吗”,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是否可以追究责任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错误的性质、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是否有足够的证据以及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
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 如果十几年前的错误本身并不涉及侵权行为,或者虽然涉及但并未对您的名誉造成实质性损害,那么现在可能难以追究责任。
- 如果该错误确实对您的名誉造成了损害,且这种损害是持续的或者近期才显现出来的,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
诉讼时效问题: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三年,您可能就无法再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 当然,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侵权行为一直持续或者您最近才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那么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能会有所不同。
证据问题:
- 要追究责任,您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名誉确实受到了损害,以及这种损害是由他人的行为造成的。
- 证据可以包括书面材料、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但必须是合法、有效且能够证明您主张的事实。
综上所述,是否可以追究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名誉权确实受到了侵害,且未超过诉讼时效,同时您也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详细地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法律途径。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