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不告诉家属,并不直接构成不配合。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问题:
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也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特殊情况:
- 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 这意味着,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被处罚人主动拒绝提供家属信息或无法联系到家属,公安机关可以不通知家属,但这并不构成被处罚人不配合。
实际操作:
- 通常情况下,如果卖淫嫖娼行为被查处并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按照法律规定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 但如果被处罚人出于某种原因不愿让家属知晓,且拒绝提供家属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在无法通知的情况下,会依法处理,并不会因此认为被处罚人不配合。
综上所述,卖淫嫖娼不告诉家属,并不直接构成不配合。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通知家属时,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情况,建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