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工程中存在两份不同价款的合同时如何确定工程价款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核心原则: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若存在多份合同且合同价款不一致,通常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这一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规定,即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准。
接下来,我们根据这一原则,结合您可能遇到的具体情况,进行更详细的说明:
若两份合同中有一份是备案的中标合同:
若两份合同均非备案的中标合同:
若两份合同价款不一致,但均无法确定哪份是备案的中标合同:
综上所述,确定建设工程价款的关键在于识别哪份合同是备案的中标合同,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结算。如果无法确定备案的中标合同,或者两份合同均非备案的中标合同,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措施来确定工程价款。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保持沟通、协商,并尽可能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