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说办了工伤手续 不给办工伤认定 怎么办-黄兆麟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厂里已经办理了工伤手续但不同意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有权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意味着,即使厂里不同意进行工伤认定,您或您的近亲属仍然有权利自行申请。

其次,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并不是工伤认定申请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即使厂里不同意或拒绝在工伤认定申请上签字或盖章,这并不会影响您或您的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权利。

因此,您可以按照以下具体步骤操作:

  1. 收集证据:尽可能收集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目击者证言等,以便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供有力支持。

  2.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要求,准备工伤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身份证明、医疗证明等。

  3. 提交申请: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4. 等待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对您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或询问。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配合审核工作。

  5. 接收认定结果:一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完成审核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您将收到正式的工伤认定结果。如果认定为工伤,您将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即使厂里不同意进行工伤认定,您仍然有权利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请务必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操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