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的相关内容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吸收并完善。在共同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承担规则如下:
有约定保证份额的情况:
无约定保证份额的情况:
这一规定确保了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可以向任何一个保证人追索全部债务,增强了债权的保护。同时,也保证了保证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通过追偿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共同保证的法律关系。如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