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身份犯与真正身份犯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的身份对于犯罪成立和刑罚的影响。
一. 真正身份犯
- 定义:真正身份犯,是指以特殊身份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如果行为主体不具有该特殊身份,犯罪就不能成立。这种身份被称为“定罪身份”。
- 实例:例如,贪污罪的主体必须为国家公职人员,若非如此,其违法行为不能构成贪污罪。这表明,特殊身份是贪污罪成立的必要条件。
二. 不真正身份犯
- 定义:不真正身份犯,指特殊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的犯罪。即使行为主体没有该特殊的身份地位,犯罪仍然能够得以确立,但是,一旦具有此种特殊身份地位,则会影响到这项罪行所应受的惩罚程度。这种身份被称为“量刑身份”。
- 实例:例如,诬告陷害罪的实施者既可能为普通民众,亦可能为国家及公权力机构的工作人员。当后者施行了诬告陷害的行为时,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这说明,特殊身份在不真正身份犯中只影响量刑,而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综上所述,真正身份犯要求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特殊身份,否则犯罪不能成立;而不真正身份犯则不要求犯罪主体具备特殊身份,特殊身份只影响量刑。这是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