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纯正不作犯罪与纯正犯罪区别-王继玮律师|法行宝
2026-07-17 刑事辩护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与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构成方式、法律规定以及社会危害性的认定上。以下是对这两者的详细解析:

一、犯罪构成方式

  1. 纯正不作为犯罪:

    • 定义:纯正不作为犯罪是指那些只能由不作为方式构成的犯罪。即刑法分则条文中明确将不作为规定为该罪的唯一行为方式。
    • 示例:如遗弃罪,即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就是典型的纯正不作为犯罪。
  2.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

    • 定义: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则是指那些既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方式构成的犯罪。当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实施时,即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罪。
    • 示例:故意杀人罪,通常是以作为形式实施,如刀砍、枪击等。但在特定情况下,如不给食物导致受害人饿死,或通过其他不作为方式导致受害人死亡,也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不纯正不作为形式。

二、法律规定

  1. 纯正不作为犯罪:

    • 法律规定明确:刑法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了该罪只能由不作为方式构成,如遗弃罪。
    • 义务来源特定:行为人必须负有特定的法律义务,这种义务通常由法律明确规定,基于身份关系、职务要求等产生。
  2.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

    • 法律规定相对灵活:刑法分则条文通常以作为方式规定犯罪,但在特定情况下,不作为也可构成。如故意杀人罪,在某些情形下,负有特定救助义务的人不救助导致他人死亡,即以不作为方式构成。
    • 义务来源广泛:行为人不仅要有特定义务,且义务来源广泛,包括法律、职务、业务、法律行为及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三、社会危害性的认定

  1. 纯正不作为犯罪:

    • 社会危害性相对明确:由于法律已明确将不作为规定为犯罪,因此其社会危害性相对容易判断,只要达到构成要件要求即可。
  2.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

    • 社会危害性判断复杂:需判断不作为行为与作为方式在危害程度和性质上是否具有等价性,考量其客观危害和主观恶性等方面是否相当。例如,在故意杀人罪的不纯正不作为形式中,需要判断不作为行为是否与作为行为在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结果上具有等价性。

四、实例分析

  • 纯正不作为犯罪实例:

    •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若父母拒绝抚养,导致子女生活无着,即构成遗弃罪,这是典型的纯正不作为犯罪。
  •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实例:

    • 医生在值班期间,对急需救治的病人负有救治义务。若医生故意不救治,导致病人死亡,即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在此案例中,医生本应积极履行救治义务,却选择了不作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总结与建议: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与纯正不作为犯罪在犯罪构成方式、法律规定以及社会危害性的认定上存在显著差异。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犯罪的本质及法律责任。在实际案件中,应首先确定犯罪行为的性质(作为还是不作为),然后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准确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若您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