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未交付时收取卫生费不合法。针对这一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 物业费与卫生费的关系
- 物业费通常包含了小区内的卫生清洁费用。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等。
-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物业费中已经包含了卫生费,不应再单独收取。
二. 小区未交付时的费用承担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这意味着,在小区未交付给业主之前,物业服务费用(包括卫生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而不应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担。
三. 实际操作的考量
- 例如,如果小区尚未交付,但物业公司已经开始提供清洁服务,并试图向业主收取卫生费,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根据法规,此时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综上所述,小区未交付时收取卫生费是不合法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