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法中的致敏物质,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整理的信息:
一、致敏物质的定义与分类
致敏原是能够诱发机体发生过敏反应的抗原物质。在食品中,致敏原通常指的是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质,被过敏体质人群消耗后能够诱发过敏反应。目前,已被国际免疫联合会(IUIS)及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并命名的食品致敏原共计297种,其中包括62种植物源性食品致敏原和92种动物源性食品致敏原等。
而根据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列出了八类常见的致敏物质,这些也是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提出的八类致敏物质,包括: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二、食品致敏物质的相关规定
标签标示要求:
- 预包装食品中的致敏物质需要在标签上进行明确标示。根据《预包装食品中的致敏原成分》(GB/T 23779-2009),虽然该标准将于2025年3月28日废止,但在其有效期内及当前实践中,生产企业仍需对八类致敏原进行明确标识。标识方式分为配料中主动使用的致敏原需标注具体名称及来源,以及生产过程中可能无意引入的致敏原可采用“可能含有…”等声明方式。
- 修订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报批稿)已将八类致敏物质的标示由推荐性标示修改为了强制性标示,对八类致敏物质以外的其他可能的致敏物质可自愿标示提示信息。
生产企业的责任:
- 生产企业需要建立过敏原控制体系,包括专用生产线或错时加工安排、生产设备的彻底清洁与交叉污染防范、产品配方设计的过敏原风险评估以及可追溯的原料采购记录系统等措施,以确保食品中不含或正确标示致敏物质。
三、避免食物过敏的建议
- 消费者教育:加强食物过敏相关科普知识的普及,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应留意自己可能对哪些食物过敏,并做好进食食物记录。一旦发现过敏反应,应避免再次进食该食物。
- 仔细阅读标签: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仔细阅读食品标签上的致敏物质标示,避开会导致自己过敏的相关食品。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有食物过敏的问题,或者对食品中的致敏物质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作为专业律师,我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