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小三和老公户口所在地是否有关系,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诉讼类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起诉小三(即第三者)通常涉及的是婚外情赠与合同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这类纠纷的管辖法院并不直接取决于老公的户口所在地。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概念:住所地、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住所地通常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则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民事诉讼中,对被告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起诉小三的情况,如果诉讼案由是赠与合同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那么应当适用管辖的一般性规定,即由被告(小三)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如果小三的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诉讼应当在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
因此,起诉小三并不直接与老公的户口所在地有关系。重要的是要确定小三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以便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如果原告(通常是原配)不确定小三的具体居住地,可能需要通过一些调查或法律程序来获取这些信息。
总的来说,起诉小三和老公户口所在地没有直接关系,而是取决于小三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以及具体的法律诉讼类型。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