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由乙方负责工伤责任是不合法的。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免除自身的法定责任。
工伤责任归属: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若未参加,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用人单位对工作场所的安全保障负有法定责任,不能将工伤风险完全转嫁给劳动者。
合同条款效力:如果劳动合同中存在工伤由劳动者自己负责的条款,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救治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综上所述,双方约定由乙方负责工伤责任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应依法主张自己的工伤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