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结束但劳动能力鉴定还没做时,用人单位不能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停工留薪期的性质:
-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能力鉴定的必要性:
- 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以及是否需要生活护理等的重要依据。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未出之前,无法准确判断工伤职工的实际劳动能力情况。
旷工认定的条件:
- 旷工通常指员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岗工作。但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能力鉴定尚未完成,工伤职工未能及时返岗可能有合理原因,如等待鉴定结果、继续治疗等。因此,在此情况下将工伤职工未返岗认定为旷工可能不恰当。
用人单位的义务:
- 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应通知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合理安排工作。如果工伤职工因伤残无法胜任原工作,用人单位应依法进行调岗或安排其他适当工作。
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未出之前以旷工为由开除工伤职工,可能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工伤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停工留薪期结束但劳动能力鉴定还没做时,用人单位不能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建议用人单位耐心等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并根据鉴定结果依法处理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