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案件中的申请人应当是孩子本人,但是,由于孩子通常未成年或无法自行进行法律诉讼,因此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或者监护人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子女参加诉讼来主张抚养费。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第一款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虽然诉讼是由孩子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或监护人)提起的,但诉讼的主体和权益的享有者实际上是孩子本人。
在操作过程中,法定代理人需要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来证明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具体数额等。法院将会审理此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要求父母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因此,总结一下,抚养费案件的申请人实际上是孩子本人,但由于孩子通常无法自行进行法律诉讼,所以需要由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或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来代理孩子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