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办公室人员加班但不算在工资内,而是单独计算,这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公司如果让办公室人员加班,但不算在工资内,而是采取单独计算的方式,很可能没有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加班费,这就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建议你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标准,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公司拒绝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