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是合法的,且通常视为双方已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来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形成: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继续用工,且劳动者没有提出异议,双方实际上已经在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应视为双方已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用人单位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如果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以不当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将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综上所述,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是合法的,且通常视为双方已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