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作工伤认定获得工伤待遇的案例-严长俊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劳动纠纷

关于未作工伤认定而获得工伤待遇的案例,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

案例概述

在湖南省嘉禾县,有一名职工廖某,他在2005年2月至2014年7月期间一直在某矿业公司从事井下质检安全工作。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为廖某购买工伤保险。然而,在2016年10月,廖某被诊断为职业性煤工尘肺壹期,由于他和公司均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导致他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赔付。为此,廖某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伤待遇。

法院裁决

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享受工伤待遇并不以行政程序的工伤认定为必然前提。尽管廖某和公司都未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这只是不再适用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并不能因此剥夺廖某作为劳动者应当享有和获得工伤赔偿的法定利益。法院进一步指出,由于公司停产后未再安排廖某上班,亦未依法组织他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导致他未能及时得知自己患有职业病。同时,公司停业期间也导致廖某客观上难以向公司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法院裁决公司应向廖某支付工伤待遇各项费用。

案例启示

  1. 工伤认定并非前置程序:此案例明确表明,工伤认定并不是工伤职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前置程序。即使未作工伤认定,职工仍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2.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依法承担工伤待遇的支付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一义务,将可能面临法律后果。

  3.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动者因工受伤享受工伤待遇是宪法及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权利,是受法律绝对保护的。即使面临未作工伤认定的情况,劳动者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未作工伤认定并不意味着职工就无法获得工伤待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职工仍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同时,这也提醒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时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支付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