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间隔十几年的工龄,其服现役年限以及与之相关的待安排工作时间均计算为工龄,与之后的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具体分析如下:
一. 工龄计算原则
- 服现役年限计算工龄: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四条,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这意味着,无论退伍军人服役后是否立即就业,其服现役的年限都应计入工龄。
- 待安排工作时间也计入工龄:同样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七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均计算为工龄。这表示,如果退伍军人在退役后有一段时间等待政府安排工作,这段时间也会计入工龄。
二. 特殊情况处理
- 间隔就业的情况:如果退伍军人在退役后间隔了一段时间才再次就业,其服现役年限和待安排工作时间仍然计算为工龄,与之后的工作年限累计。例如,一名退伍军人退役后等待了几年才找到工作,那么他的工龄应从他服役开始计算,加上等待工作的时间,再加上之后的工作年限。
- 判刑后的情况:对于被判刑的复员退伍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其工龄从重新参加工作时算起。但如果判刑后保留军籍,则可将服刑前后的军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综上所述,退伍军人间隔十几年的工龄认定,应依据其服现役年限、待安排工作时间以及之后的工作年限来累计计算。我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结合上述规定,向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申请工龄认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