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履行结束 承租方固定不可移动的物品不得拆除怎么写到合同中-孙晟律师|法行宝
2025-07-27 房产纠纷

为了确保房屋租赁履行结束后,承租方不得拆除固定不可移动的物品,您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添加相关条款。以下是一个建议的条款内容,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房屋租赁合同补充条款

关于固定不可移动物品的约定

  1. 定义与范围:

    • 本条款所称“固定不可移动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内嵌式家具、装修装饰(如墙面、地面、天花板装饰)、固定安装的电器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等,但可移动家电如冰箱、洗衣机等除外)、以及其他与房屋结构紧密连接或嵌入墙体、地面的物品。
  2. 保护与保留:

    •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护和使用房屋及其内的固定不可移动物品,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或损坏。
    • 租赁履行结束后,承租方应确保所有固定不可移动物品保持原状,并随房屋一并交还出租方。
  3. 违约责任:

    • 如承租方违反本条款约定,擅自拆除、改动或损坏固定不可移动物品,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 损失赔偿的具体金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或依据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赔偿。
  4. 例外情况:

    • 双方另有书面协议,且出租方明确同意承租方拆除或改动特定固定不可移动物品的除外。
  5. 其他约定:

    • 本条款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如因本条款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将这一条款添加到合同时,请确保其与合同的其他部分相协调,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都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以确保租赁关系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