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没走招标而走询价,是否违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 工程性质及规模决定是否需要招标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这些项目如果未进行招标,而是采用询价方式,则构成违法。
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对于不属于上述必须招标范围的工程项目,如小型、私营或自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法律并未强制要求招标。这类项目选择询价方式并不违法。
二. 询价方式的合法性
三. 综合考虑
我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应首先明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以及是否属于法律强制要求招标的范围。如确需招标而未招标,应及时纠正并依法进行招标;如不属于必须招标的范围,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