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人作为担保人,其中一人偿还部分债务,另一人未偿还任何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未偿还债务的担保人,也可以要求已偿还部分债务的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已偿还的担保人也有权起诉未偿还的担保人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具体分析如下:
未还款担保人的责任:
-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两个担保人为同一债务提供担保,且未明确约定担保份额,则属于连带共同保证。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因此,未还款的担保人有可能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其承担全部或剩余的债务。
已还款担保人的权利:
- 已还款的担保人在清偿范围内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是其基本的权利。同时,已还款的担保人也有权要求其他担保人按照其应承担的份额分担责任。如果未还款的担保人拒绝承担其份额,已还款的担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追偿。
债权人的选择权:
- 债权人具有选择权,可以选择起诉未还款的担保人,要求其承担债务;也可以选择要求已还款的担保人继续承担全部责任(尽管已还款的担保人可能会随后向未还款的担保人追偿)。债权人的这种选择权是基于担保合同的约定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后果:
- 如果未还款的担保人被起诉并败诉,将需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并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同时,其信用记录也可能受到影响。
- 对于已还款的担保人而言,如果其成功起诉未还款的担保人并获胜诉,将有权要求未还款的担保人支付其应承担的份额及相应的利息和费用。
综上所述,在两人作为担保人且其中一人未偿还任何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未还款的担保人;同时,已还款的担保人也有权起诉未还款的担保人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如果涉及具体的法律纠纷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