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属于哪一条-袁满律师|法行宝
2025-07-25 合同纠纷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分析说明: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基于合同自由原则,有权通过协商一致来解除合同。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明确指出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表示一致来解除合同。只要双方就合同解除的时间、方式、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后续善后处理(如赔偿或退款等)等关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协商解除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合同的解除就是合法有效的。

举例说明: 例如,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后因市场情况变化,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对彼此不利,于是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并签订了明确的解除协议。这种情况下,合同的解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特殊场景:

  1. 特定解除条款:如果合同中包含了特定的解除条款,或者法律对合同的解除有特别规定,那么在协商解除合同时,这些条款和规定必须被充分考虑。
  2. 第三方权益:合同的解除不能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合同的解除会影响到第三方的利益,那么在协商解除时,也需要考虑第三方的权益保护。

行动建议:

  • 在协商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充分沟通并明确所有相关事项,包括合同解除的时间、方式、后续处理等。
  • 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协商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