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权属于什么权利-刘韵律师|法行宝
2025-07-25 劳动纠纷

残疾人就业权属于劳动权利,这是受到国家法律明确保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并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该法还规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应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具体来说,国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对于达不到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义务。同时,国家也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并在税收、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

此外,《残疾人就业条例》也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在残疾人就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适当的工种和岗位、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受歧视和排斥。

综上所述,残疾人就业权是残疾人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劳动权利之一,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