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企业支付专职外部董事薪酬是否合理-周定国律师|法行宝
2025-03-17 公司事务

任职企业支付专职外部董事薪酬是不合理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专职外部董事薪酬支付规定

  • 根据《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报酬及待遇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公司外部董事及董事长报酬由国资委支付。具体支付办法出台前,暂由其任职公司支付。非外部董事(不含董事长)报酬由其任职公司支付。”

二. 分析

  •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专职外部董事的薪酬应由国资委支付,而不是由任职企业支付。这是在国资委制定的《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报酬及待遇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的,旨在规范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的报酬及待遇管理。
  • 如果任职企业支付了专职外部董事的薪酬,那么这种做法就违反了上述规定,是不合理的。

三. 结论

  • 因此,我建议任职企业应严格遵守《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报酬及待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不支付专职外部董事的薪酬,而是应由国资委支付。如果已有支付行为,应立即停止,并调整相关支付安排,以确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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