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情况描述,公司原本要求你晚去一个月上班,但现在却表示不再需要你,这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变动和可能存在的权益损害。以下是我根据你的问题给出的详细解答:
首先,明确劳动关系是否已建立:
若劳动关系已建立:即你已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实际开始工作,那么公司不能单方面随意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此时,公司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条件,并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即你与公司仅达成了口头或书面的就业意向,但尚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且你尚未开始工作,那么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或取消这一就业意向。
其次,关注可能存在的权益损害:
最后,保留证据,维护权益:
总之,面对公司晚去一个月但现在不需要你的情况,你需要根据劳动关系的实际建立情况来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若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若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