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一次性结算工资含不含绩效-喻燕立律师|法行宝
2025-07-24 劳动纠纷

离职一次性结算工资是否包含绩效工资,这个问题涉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的劳动合同条款。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规定

  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里所说的“工资”,按照通常理解,应包括劳动者应得的所有报酬,除非有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可以扣除的部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其中月工资的计算应基于劳动者应得工资。

二、绩效工资的性质

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根据工作绩效所获得的报酬,它属于劳动者应得工资的一部分。因此,在离职一次性结算工资时,绩效工资理应被纳入结算范围。

三、特殊情况处理

  1. 绩效考核制度:如果用人单位有合法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并且该制度已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公示告知,且考核结果合法有效,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该制度扣除或发放绩效工资。

  2. 不合理扣除: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绩效工资,或者绩效考核制度存在不合理之处,劳动者有权通过协商、劳动监察投诉或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要求补发工资及可能的滞纳金或经济补偿金。

四、结论

综上所述,离职一次性结算工资应包含绩效工资,除非用人单位有合法有效的理由(如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扣除。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绩效工资被不合理扣除,可以依法维权。因此,在离职时,劳动者应仔细核对自己的工资结算单,确保所有应得的报酬都得到了妥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