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仲裁后单位仍不给补缴社保,您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 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情况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因此,您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如社保稽核部门或税务部门)反映单位未补缴社保的情况,由其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
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如果单位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后仍未补缴社保,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对单位进行强制执行,以确保您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 法律依据及程序: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单位的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如果单位拒不缴纳,相关部门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我建议,在采取上述措施前,您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补缴社保的协议。如果协商无果,再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请保留好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使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