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几条法律规定不能拖欠工资-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5-07-23 劳动纠纷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了不能拖欠工资的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法律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相关法规及解释: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无故拖欠”的界定:根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以及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法律责任:

  • 民事责任: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追讨工资,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 行政责任: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 刑事责任:对于恶意欠薪数额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维权途径:

  •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拖欠工资,并为此提供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如遇拖欠工资情况,劳动者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