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能仅因你未去解除合同就将你除名。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单位通知你去解除合同,这只是一个单向的意愿表达,并不意味着合同就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如果你不同意解除合同,单位单方面是不能强制解除的。
其次,即使你未去解除合同,单位也不能因此就将你除名。除名通常是在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者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单位采取的一种严厉措施。而仅仅因为未去解除合同,并不构成除名的合法理由。
最后,如果你对单位的解除合同通知有异议,可以及时与单位沟通,表达你的意见和诉求。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总之,单位不能仅因你未去解除合同就将你除名。如果你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及时与单位沟通,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