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如果人民调解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凭发票为准,而对方仅提供收据要求付款,你可以拒绝付款,因为对方未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提供发票。
分析说明:
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一旦双方签字确认,就应严格遵守其中的约定。
发票与收据的区别:发票是合法的税收凭证,也是财务报销和会计记账的重要依据。而收据只是表明收到款项的凭证,并不具备发票的法律效力和财务功能。
协议书中的约定:根据问题描述,人民调解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凭发票为准”。这意味着,付款方在付款时,有权要求收款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发票。如果收款方仅提供收据,而未提供发票,那么付款方可以依据协议书的约定拒绝付款。
法律后果:如果收款方坚持要求付款,而付款方因未收到发票而拒绝付款,双方可能会因此产生争议。在这种情况下,付款方可以依据人民调解协议书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