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公开确实有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但具体是否侵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录像行为未经被录制者的明确同意,且不存在法定免责情形,那么公开这段录像就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其次,判断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录像的地点和目的:
录像的使用方式:
是否存在抗辩事由:
综上所述,录像公开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需要根据录像的地点、目的、使用方式以及是否存在抗辩事由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你具体遇到了相关情况,可以详细描述给我,我会为你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