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天数应当连续,且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在我国,女职工的产假是一个连续且包含所有休息日的假期。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基础产假为98天,这一期间是连续计算的,包括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各类休息日,不会因这些日子的到来而额外延长或中断产假的总时长。
具体来说,产假是从分娩前或分娩后开始连续计算的,无论是周末还是法定的节假日,都一并计入产假的总天数中。例如,如果某女职工从周一开始休产假,那么在这98天的产假期间,她会历经多个周末以及可能的法定节假日,但这些时间都被包含在98天的产假之内,不会额外增加或减少。
此外,对于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法律还规定了额外的产假天数。这些增加的产假天数同样包含了节假日在内,也是连续计算的。
因此,女职工在休产假时,可以确保自己能够享受到完整且连续的产假待遇,无需担心因周末或节假日而影响到产假的总时长。如果有任何关于产假的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