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工会法》在第三十二条中新增了工会的一项重要义务,即:工会应当协助用人单位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以及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
这项新增义务体现了工会在促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方面的积极作用,也是工会作为职工权益代表,参与单位治理、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