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癌症的公务员不能被开除。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由此可见,患病并不属于公务员被辞退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虽然公务员不适用劳动法,但此条款体现了对患病劳动者的保护原则,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其权益也应得到相应保护。
二. 法理分析
三. 结论
综上所述,得了癌症的公务员不能被开除。这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对患病劳动者的保护原则得出的结论。如果公务员因患病而被不公正地对待或辞退,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患病公务员的关怀和支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