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项目是否接受分包进行质疑吗-谢兴华律师|法行宝
2025-07-19 合同纠纷

供应商不可以对未参与的采购项目分包结果提出质疑。

在我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只能对其已参与采购活动的项目结果提出质疑。具体来说,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这一权利的前提是供应商必须已经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

对于分包采购的情况,每个采购包相当于独立的采购事项。供应商如果只参加了其中一个包,而没有参加其他包,那么他就不具备对其他包的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资格。这是因为供应商未参与其他包的采购活动,就无法得知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是否公正、合法,也无法判断这些结果是否损害了自己的权益。

因此,供应商在提出质疑时,应当明确自己的质疑对象和范围,确保自己的质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供应商对某个采购包的采购结果有异议,但他并未参与该包的采购活动,那么他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如向相关部门举报、申请信息公开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直接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