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未通知工会就解除合同,并不一定构成违法解除。具体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同时,该法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
不同情况下的分析:
- 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的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合法的,即使未通知工会,也不构成违法解除。
- 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任何规定,而用人单位仅因未通知工会就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因为此时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的通知工会的程序,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补正程序的影响: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起诉前补正了通知工会的程序,那么就不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者主张赔偿金的请求将不被支持。
实际案例:
- 有案例表明,即使用人单位未通知工会就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确实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那么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仍被认定为合法。
综上所述,最高法未通知工会就解除合同是否违法,取决于劳动者的行为是否构成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规定,而用人单位仅因未通知工会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严格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